陕西榆林个体户卖5斤芹菜被罚6.6万 你们会还人家一个公道吗
陕西榆林:夫妻俩卖5斤芹菜被罚6.6万元。妻子哭诉:你不能把人罚死呀!
8月27日,央视新闻报道,陕西榆林的罗先生夫妇经营着一家蔬菜粮油店。 去年十月的一天,他们进了7斤芹菜。 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抽取2斤进行抽检。 一个月后,他们收到了一份检验报告,说这批芹菜检验不合格。
罗先生把剩余的5斤芹菜每斤4元卖了,共卖了20元钱。他面对市场管理人员提供不了自己购进芹菜的收据,也提供不了这5斤芹菜都卖给谁了,无法召回。
市场管理局以涉嫌经营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额,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,对其处以6.6万元的罚款。
罗先生通过“国务院互联网监管平台”将此事反映给了国务院督导组督导组派员来陕西榆林进行调查走访。
罗先生:我要卖多少吨芹菜才能赚六万多呢?
罗先生妻子:罚款不能把人罚死呀!
面对督察,榆林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坦言“芹菜案”确实存在问题,处罚不当。
国务院督导组:执法不能只看实力,市场监管部门在维护市场秩序的同时,也要为小微企业的生存创造良好的环境。
看了新闻报道,又看了网上发布的相关视频。首先为陕西榆林市场监管部门的这股认真劲点赞,原来市场上的蔬菜,市场管理部门都在抽查化验,就是不知道我们这里的市场管理人员对农贸市场的蔬菜检验不?天天都买菜,还挺操心的。
其次,是不是菜摊菜店进菜都要对方开好收据,还得保存好。另外,菜都卖给谁了,也得登记造册记录好,万一像榆林这对夫妻,说不清,那就让罚惨了!
市场监管部门对消费者负责,严格市场监管,值得点赞。但是,假如挥舞执法大棒乱罚款,那真是要小商贩的命了!
陕西省榆林市小贩罗某夫妇购进7斤芹菜进行售卖,卖了5斤收入20元,剩下2斤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拿走检验,因检验不合格被罚6.6万元,后国务院督察组关注此事,质问这种做法是否符合“过罚相当”?榆林市市管局副局长延艳东不得不承认他们错了,但画面显示他认错的态度还相当勉强。
对于卖菜的小贩而言,这6.6万元甚至一年都挣不来,可在延艳东眼里却是轻描淡写,这样的“天价罚款”仅仅是“有点问题”,“有点过罚不当”,而不是故意刁难,处罚得十分出格,执法问题非常严重。
我认为,该地市管局依然遵循着2008年9月取消“两费”前的工作思路,依然是“罚款为王”!少有良知的执法人员也都明白,这是要把小贩罗某夫妇往死里整啊。
看着延艳东在那头头是道,我就感到十分奇怪。难道如此离谱的处罚,被处罚人就没有找过市局反映情况,没有走行政诉讼这些程序?除非罗某夫妇家钱太多,这点钱根本就不在乎。可如果他们真有钱,又怎么会做起卖菜的小贩?
去年10月的事,如果不是国务院督导组过问,你们会还人家一个公道吗?
陕西榆林一家商铺进货7斤芹菜,其中2斤用于检测,另外5斤卖了20块钱。结果相关部门认定芹菜不合格,没收违法所得20块钱,罚款6.6万!这样的罚款数目确实让人震惊,和销售所得相比的差距简直让人不敢相信。这是典型的杀鸡取卵的做法,直接要把这些个体户商贩罚倒闭了。
疫情之下,各行各业都不好干,经济和社会发展也受到了一定限制。很多地方的财政收入受到了影响,有的甚至公务员和事业单位的工资都发不出来,还有的政府很多项目也没法推进。但面对这种情况,千万不能用罚款的方式来支撑财政收入,更不能用从群众这里罚款筹钱的办法来解决问题。如果把这些小摊贩都罚倒闭了,那以后当地的经济谁来发展?不就更收不到税了吗?这是一种典型的本末倒置做法,实在是太没有眼光了!执法的理念出现了偏差,执法到底是为了更好的整顿市场秩序,还是为了罚款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