员工身体不适回家办公猝死被认定工伤 这些都对身体来说是透支
疫情期间居家办公出现意外,属于工伤吗?
#工伤#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很多用人单位积极防疫、响应号召,采取了更为灵活多样的工作方式,例如:弹性办公、居家办公等。那员工在这种模式下受伤或者突发疾病,是否属于工伤呢?
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:
小王是一家销售公司的员工,受疫情影响,公司要求小王在家办公的方式开展工作。事发当天的下午3:00小王一直在家通过线上方式与客户沟通发货问题,下午5:20左右,小王突发疾病,后经抢救无效死亡。事发后,公司为小王申请了工伤,但是人社部门作出不予认定工伤的决定。小王家属起诉至法院,法院经审理,最终判决撤销不予认定决定书。
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四条规定可以看出,认定工伤的三要素为:工作时间、工作地点、受伤原因。
那在以上的案例中,之所以存在争议是“家”是否可以视为工作地点。若根据小王所在公司的要求是居家办公,那小王在“家”履行工作职责期间,“家”也是可以视为工作地点的。这也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保护劳动者的立法本意。
所以小王的情形符合《工伤保险条例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的,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,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,应当认定为工伤。
福建福州一员工因身体不适,回家办公结果猝死,死时手里还拿着资料。
人社局:病发时不在工作岗位,不算工伤!
法院驳回:在家加班,同视为工伤!
这个可怜的打工一族,身体不适了,回家还在完成工作。不知年龄多大,可怜他家里的父母这么早就失去了孩子。
虽然我们都知道身体是革命的本钱,但往往在遇到事情时,很多年轻人还是想搏一搏。拼一拼身体,去换取事业。
长期伏案工作,或者通宵地赶工程,这些都对身体来说是透支。
尤其是离开父母照顾,一心拼事业异乡打工的年轻人,往往忽略健康。
有些公司也会以常加班作为工作绩效评定的方式,工作压力可想而知。
在家工作,抱病工作,猝死了,也算做工伤,这是法律规定,但这样的赔付即便给到他的老父母,他们也宁可不要,而要换回他们的孩子。
人啊,不要太用力!宁可慢一点……再慢一点……